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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种新冠疫苗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日期:2021-06-23浏览次数:

全体教职员工:

根据市疾控中心统一安排,5月20日至22日我校体师生在航院教学楼负一楼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考虑到老师上课等因素,全体教职工接种时间安排在20日中午1点至2点进行,请大家注意以下事项:

1、携带身份证,准时赶到接种地点。

2、请提前认真阅读知情同意书和相关资料。

3、每个二级单位指派1名负责人统计接种情况,待第二针接种完成后将未接种人员信息统计上报(下发的信息登记表)。

4、因公差等原因不能在航院接种的人员,应尽快安排时间自行到市疾控中心接种,正常上班时间都可以去,不需要预约。

5、接种点必须戴口罩,各二级单位尽快派人到院办找帅敏老师领取口罩。

后勤保卫处 5.19

附:注意事项、异常反应处置、知情同意书

 

新冠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一、禁忌症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二、暂缓接种情况

1.任何原因(如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

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

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症状发作期,应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附件

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处置

 

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或其他医学事件(AEFI)。

1.了解病情以及发病经过;选择性地提问(与预防接种相关)以便在第一时间收集临床资料和接种资料。

2.检查接种部位情况,测量体温及其它相关症状(如皮疹、淋巴结肿大等)。

3.进行医学观察、药物治疗或转诊治疗。

4.协助接种机构填写个案报告表。

5.对转诊人员做好信息回访。